1、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果是单位采购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安排资历证实(营业执照或安排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收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果是非住所搬运,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果是当事人不能亲身处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果是房子已租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抛弃优先采购权证实;5、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果是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赞同出售证实和共有权证书;6、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果是经法院判定的,需出具法院判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过户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房屋过户手续如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如果要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话,要带上合同以及身份证,这样可以查询你所购房屋的全部信息。首先要先登录房产管理部门的网站,然后输入你所房屋的项目名称,点击进入楼盘表,根据楼盘表,即可查询自己的房屋是否已经备案—并且也只能查询这一项内容。2、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3、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4、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8、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房子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1、要是单位购买的私房,是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者是组织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要是非住宅过户,是需要提交土地的使用权证书。3、要是当事人不是亲自办理的话,是需提交委托书或者是公证书的,受委托人也要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要是这个房子有共同的有权人,然后需要共有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购买。5、假如是法院判决的,是需要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的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