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回迁房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下列支出: 一、家庭购、建住房; 二、自有住房的大、中修; 办理回迁房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下列支出: 一、家庭购、建住房; 二、自有住房的大、中修; 三、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部分的房租。 拆迁中职工购买回迁房,当属家庭购、建住房之列,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证明,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意向书等,并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所属归集部门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通过转帐结算的方式,将此款项转划至售房银行帐户;若购房资金不足,交存人还可申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回迁房也是算首套住房的,房屋数量的认定是按照家庭拥有的实际住房来确定的。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第二条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回迁房是否需交不动产税说明如下:回迁房不需交不动产税,需要交的税只涉及契税。具体说明: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销售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销售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2、首先需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通过走的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3、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概念区别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2、产权区别安置房虽然拥有房屋本身的产权,但是由于安置房通常是建立在政府储备地块之上,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主可能会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是建立在开发商已经竞拍获得的土地之上,房主可以拥有回迁房的全部产权。3、交易限制区别通常在二手房市场上,一些安置房并不是非常受欢迎的,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安置房交易存在时间方面的限制,而想要出售房屋的房主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将房屋进行交易,否则就是属于非法交易,但是回迁房的本质就是商品房,因此并不存在这一问题。
由于没有产权证书,无法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登记,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较大的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1、首先要确认房子是不是产权房,预计什么时间下方本。2、回迁房一般算是政府性质的福利房,也是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会存在毁约的风险。3、目前的价格是多少,包含什么费用,后续税费或改革后税费增高谁来出。4、家庭内部会不会给予出示一份同意出售证明(也就是房主在分房时,用的是家庭维度及政策申请的)他们都同意签字,按手印。5、费用怎么支付,要写清楚,具体到日期。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怎么惩罚,惩罚的起始日期什么节点,举例,一方提出违约的当日起,5个工作内向守约方支付什么比例的条件,这样便于追诉,如果只写违约赔付20%违约金,什么时间给,会有扯皮,包括付款也是如此。有日期和期限才会体现合同的严谨性。以上建议,可以下一个存量房买卖合同,加以修改,会比较严谨,内容虽多,但约束会更有利于双方。
法院有权查封,并拍卖一切涉案物品,但是符合如下情形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