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十五大街作为我市旧城区改造项目,涉及众多居民的拆迁安置,群众关注度很高,居民要求回迁的愿望强烈。市北区政府作为旧城区改造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目前正在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十五大街A2区1-3号楼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从目前情况看,由于该项目A2区市政管网需从其紧邻的规划商业项目穿过,而该商业项目由于深基础施工进度较慢,影响了A2区安置房的配套设施建设。对此,我们将督促市北区政府责成建设单位倒排工期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施工力量组织,尽快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让居民回迁安置。 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山东头村位于崂山区中心区的核心区域,该区域优势资源高度集聚,是青岛市的文化中心、金融中心,是崂山区的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山东头社区所在片区控规《崂山区浮山南侧片区控规》,已由崂山区政府组织编制完成,并上报城规委审议研究后于2017年底组织进行了社会公示。 山东头旧村改造项目规划由崂山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上报2016年11月召开的第11次市城规委会议审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平均容积率3.3左右进行山东头旧村改造项目规划论证。目前,崂山区政府正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完善,线下土地局会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与崂山区政府沟通和反馈,相关部门需进行专题研究及规划论证。待规划成果完善具备条件后相关信息会予以及时发布。
延安路一期(十五大街)按照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以及住建部有关规定,项目性质理应为经济适用住房。对于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拆迁安置居(村)民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对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拆迁居(村)民的,在《房地产权证》房屋性质栏中标注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其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首次上市交易时不需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类型保留划拨。转让后再次上市交易时,每次都按成交价格总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对拆迁过程中,已经对原房屋按规定进行了货币化补偿,异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执行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