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不算公有住房,这是两种概念。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供应对象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平均面积的60%或无住房的家庭。无住房的、租赁公有住房或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而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
廉租房是指租房行为,经济适用房是指买房行为。如果你的收入确实很低,连生活开销都很困难,我建议你去申请廉租房。如果你的收入在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的前提下还有些存款,那就申请经济适用房。 他们的本质区别就是,廉租房没有产权,房子不属于自己的。而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办产权的,办了产权,在法律上就认可了这个房子属于自己的了,经济适用房在办理了产权以后,还可以卖掉。不过不推荐,我想如果你卖掉了,下次可能申请不到了,千万别落个没家的结果啊。 我还是推荐申请经济适用房,这样安稳一些,廉租房毕竟房子还不属于自己的,因为现在物价涨的厉害,建材材料也会涨,高价的商品房因为利润大所以会降,但是经济适用房听说只收建材成本的钱,但是成本在涨,所以经济适用房会涨。早买经济适用房比晚买更有利。
1、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外来人员(重庆市非主城区户口务工人员、外省市来渝人员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二)必须在主城区工作三年以上。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如果说你的名下已经有了一个经济适用房,那么是不可以再次购买商品房的,而且不仅仅你个人不可以去购买商品房,你家庭成员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够再次的去购买商品房。想要购买商品房,那么必须要等到五年以后,这个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期到期了,我们才能够去购买商品房,但是购买的商品房以后你就不能够再次去居住这个经济适用房了。
从中国现行的法律,及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来说,经适房是不能转成商品住宅的。 经适房转商品房是人们一个认知的误区:很多人错误的理解,能进入市场出售的房屋,都叫做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不上市交易,不算商品房。如果要买卖经济适用房,就得先把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 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住户,在取得房屋产权的前五年内,是没有完全的房屋产权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优先回购等其它政策,经适房在业主获得房产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经适房不能买卖的原因。 经适房要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做出了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据此规定,取得完全产权之后的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进入二手房流通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了。但是,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适房,虽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质仍然属于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并没有变为商品住宅,这一点,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中,不动产权性质一栏中可以确认。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如果说你的名下已经有了一个经济适用房,那么是不可以再次购买商品房的,而且不仅仅你个人不可以去购买商品房,你家庭成员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够再次的去购买商品房。想要购买商品房,那么必须要等到五年以后,这个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期到期了,我们才能够去购买商品房,但是购买的商品房以后你就不能够再次去居住这个经济适用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