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海本地户口单身一套、已婚两套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已婚以家庭为单位一套(社保或者税单要满足60个月)。临港人才购房企业在白名单里的一年社保、单身、申请购房资格确认函、可以买一套。(具体根据个人情况来定)。希望可以帮到您,具体的可以私信、、、、
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判断标准 1、如果你本人及你前家庭配偶成员均无成都户口 ①若离婚2年内,前家庭在成都范围内名下已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则你们在离婚2年内均不具备再在成都中心城区(新津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的资格; ②若离婚2年内,前家庭在成都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则你们在户口或社保满足成都购房条件的情况下,离婚2年内其中任意一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但当一方购买后,另一方便不可再购买。 2、如果你本人及你前家庭配偶成员任一方有成都户口 ①若离婚2年内,前家庭在成都范围内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自有产权住房,则你们在离婚2年内均不具备再在成都中心城区(新津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的资格; ②若离婚2年内,前家庭在成都范围内名下已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则你们在户口或社保满足成都购房条件的情况下,离婚2年内名下无房的一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③若离婚2年内,前家庭在成都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住房,则你们在户口或社保满足成都购房条件的情况下,离婚2年内双方均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3、如果离婚2年内,原家庭成员中任一方已组成新家庭,另一家庭受已组建新家庭一方家庭房屋总套数的影响。 4、如果离婚满2年,则不再查前家庭房屋套数,在户口或社保满足成都购房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新家庭情况选择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是否具备刚需资格的判断标准 1、如果离婚2年内 ①若原家庭名下有房,则双方均不具备刚需资格; ②若原家庭名下无房,且在2016年10月1日后无住房转让纪录,则双方均具备刚需资格,但一方购房后,另一方便不具备刚需资格。 ③若原家庭名下无房,但在2016年10月1日后有住房转让纪录,则双方均不具备刚需资格。 2、如果离婚满2年 若原家庭名下有房,房产为其中一方婚前购买且婚后未加另一方名字,或房产为婚后购买但产权只有一方名字,离婚后房产判决给有产权一方,则名下无产权一方离婚满2年后未再婚或组建新家庭成员也具备无房资格的情况下,具体刚需资格。
北京市发布住房限购政策后,首先明确下列四点:(1 不论什么家庭,最多只能购买2套住房;(2)单身 (含离异、丧偶)家庭最多只能购买1套住房;(3 满足条件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最多只能购买1套住房 (4)不满足条件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不能在北 京购买住房,满足条件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是指持 有本事有效居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60个月 (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 籍居民家庭。 您是资格买房买商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