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担保费计算1、商业按揭贷款的担保费率,一般每万元为:0.3‰——0.5‰每年(各地规定略有不同)。2、贷款担保费的计算公式(费率取0.4‰时):贷款金额*0.4‰*贷款年限。 比方说王先生贷款30万元,期限20年,则:300000*0.4‰*20=2400元。3、担保费可以退。如上例,王先生原先的还款年限是20年,在第9年时,他作了提前一次性还款,结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担保费可以按实际还款年限予以退回,计算公式: 300000*0.4‰*(20-9)=1320元。房贷担保费如何算1、按揭房贷的担保费计算方法:按揭贷款的担保费率一般每万元为:0.3‰——0.5‰每年,计算公式为:按揭房贷的担保费=贷款金额*担保费率*贷款年限。假设费率为0.4‰,贷款50万元,20年还清。那么所需缴纳的担保费为:50*0.4‰*20=0.4万元,用此方法可计算出不同贷款额度和期限的房贷担保费;2、除了上面那种计算按揭房贷担保费的方法之外,现在一些地方直接对房贷担保费的费率进行了如下规定:担保服务费采用费率递减,分段累加,按担保金额一次性收取的办法。1—10年(含10年)每年按担保金额的1.5‰计收;11—20年(含20年)每年按担保金额的1.0‰计收;21—30年(含30年)每年按担保额的0.5‰计收。担保服务费总金额为各段担保服务费之和,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而担保手续费则按每户80元收取。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房屋交易是一件非常麻烦而又耗时的事情,如果我们作为交易当事人有事而无法亲自交易的话,就需要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交易,这时候一份完整严谨的委托书可以大幅度降低我们的交易风险。这里,根据合同法关于委托书的规定我给大家简单讲解一下委托书的书写规范;第一,要明确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要附带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要将委托事项书写清楚明了,比如购买出卖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牌号等等;第三,委托权限要写清楚,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尽量要写清楚权限项目,例如代为签订合同、代为办理过户、代为办理银行按揭、代为交付受领标的房产等等;第四,委托期限尽量写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后,在办理银行贷款或过户手续的时候,根据银行及房管部门的要求,还可能需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则两者之间就是居间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绝大部分是居间合同关系。 (2)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接受出租人委托,负责为出租人寻找房客,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订立委托合同,两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购房合同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随着房改政策的不断深化,购房货币化已经成为现实。住户一般都要通过自行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了解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因此,委托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注意事项:(1)要明确委托事项,即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何处房屋,多少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区间等。(2)要明确委托费用。包括受托人的报酬和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间。(3)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托人应当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应当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等。保管、委托合同类。
1、我国对于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直接支持了保证人必须在此种情形下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因此,相对于主债务、主合同而言,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关于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种从合同,主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消灭,但是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就此消灭。 2、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死者的妻子和担保人需要同时偿还贷款,银行需要先向死者的妻子索赔,如果妻子没有办法偿还,需要向担保人索赔。担保人的女儿没有办法放弃自己的担保责任。
委 托 书 委托人:张三,女,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李四,男,一九七八年一月十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人张三因在外地,不便前往深圳市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李四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及本人的档案转移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二0一九年九月一十八日
贷款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1、我国对于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直接支持了保证人必须在此种情形下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相对于主债务、主合同而言,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关于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种从合同,主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消灭,但是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就此消灭。2、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可以看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3、死者的妻子和担保人需要同时偿还贷款,银行需要先向死者的妻子索赔,如果妻子没有办法偿还,需要向担保人索赔。担保人的女儿没有办法放弃自己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