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公有住房买卖的解除,需要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买卖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
平房要缴纳的税费与商品房是一样的,而公房则要多出来一项土地出让金。1.平房需缴税费如果是新房,就会有契税跟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是二手房,一般会涉及契税、营业税、个税,具体征收标准跟房屋本身以及买房人是首套二套房有关系。2.公房需缴税费上市交易前要补齐土地出让金,其他跟平房一样。若业主当年以成本价购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城六区为1560元平米;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米或1120元平米)。若业主当年以优惠标准价购房:(1)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2)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该费用由购买方承担)(当年成本价:城六区为1560元平米;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米或1120元平米)。公房要缴的税费比平房多一项土地出让金,其他的则与平房一致。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如果交付的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规定要求退房。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基于《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购房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依据上述合约的条款,追究购房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此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如下:1、明确目标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2、明确价款如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3、明确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4、明确违约责任说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5、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6、明确合同生效条款如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7、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1.契税 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缴纳,购买面积超过90平(含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5%缴纳。如果购买的是非普通住宅,都是按3%缴纳。 交易总额不是你买房子的实际价格,而是买卖合同的网签价。 2.营业税 税率5.6%,由卖方缴纳。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交易差额乘以税率征收。交易差额是指本次网签价减去这套房子上次交易的网签价,不满2年的住宅,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都是按照交易总额即网签价乘以税率征收。 3.个人所得税 按交易差额的20%征收,由卖方缴纳。满五唯一的住宅免征,所谓满五唯一就是满五年而且这个房子是卖方按家庭为单位的唯一住房,这两个条件有一个不满足就得征收。 4.印花税 买卖双方按交易总额各交0.05%,普通住宅免征。 5.土地税 卖方按交易总额1%缴纳,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满2年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