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预售许可证是没有风险的,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说明该商品房是可以建造的,因为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可能会带来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
房改房: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风险:、产权的房主是不是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有些查询产权证的有效性,要承认原单位是不是答应转卖,并了解房子的性质。必定要承认原单位是不是赞同出让,由于大多数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存优先回购权,了解是不是现已按本金价补足分摊费用。 在房产证中,包含修建面积、运用面积和户内面积;产权证上通常标明的是修建面积、户型、土地运用期限、是不是已补分摊。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有必要交给的一项有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1、注意资金安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交易资金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资金安全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利用购房者的首付款提前还款,这对于购房者来说风 险还是挺大的。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遇到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把购房者提前交的费用私自挪用了,还有一些比较过分的卖家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2、注意支付方式现在使用现金支付这种方式已经比较少了,并且现金支付没有保障,不够安全,另外也不要采用全款的方式,这样可以降低一部分的购房风 险,购房者还要注意支付房款的方式,最 好不要将资金直接交付给卖家,可以选择资金监管的方式。资金监管的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比较有保障一些。待卖家解押后再将资金解冻支付给卖家,所以大家可以利用这种方式降低交易风 险。3、注意合同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也可以针对自己对于交易的担忧做出一些约定,一次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采用提高违约金的方式来约束卖家。购房者要注意卖家一切的口头承诺都不要轻信,一定要落实在合同中。
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使得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准确进行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2、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等情况,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3、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 失。
房抵贷,就是指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住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而且很多银行都有开展了这项业务,比如农行、建行、民生、中信、平安、华夏、招行均推出了“房抵贷”产品,只是具体限制上有差异,有的银行只接受已经还清按揭贷款的房产,而有的银行还可以接受只还贷一年的房子,门槛确实宽松。但原理如出一辙,就是把贷款买来的住房再次抵押贷款,银行按照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扣除借款人剩余贷款后,确定房抵贷金额。听说,房屋中介有时候也会建议购房者使用这种方式凑齐首付款。看了几家银行类似的业务,几家大行把房抵贷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中小银行比较激进,有的银行贷2000万元,还有的银行表示,我们的房抵贷业务没有上限!
期房,顾名思义,我们可以联想到期货,期房即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1、查看售楼处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是否相符,预售许可证的日期是否过期,现在很多地区已禁止买卖期房 2、上网查找工程商的评价,是否有不良记录,这些在网上都有信用档案的;查看所在小区的物业是哪家,同样上网查看物业公司的信誉。一般大型的房地产商的信誉基本没问题,资金周转压力小,出问题的可能不大。主要是一些资历浅的小公司。 3、到施工场地具体看一下施工情况,看楼房已经实施到什么程度,施工人员的状态,是否在正常施工等
从法律角度上讲,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大众对期房的通常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而从工程的角度来说,期房则是从开发商拿地,做好项目最初设计方案以后一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建筑之前的房屋。这里我们采取法律角度认定期房,现对购买期房风 险作出分析: 一、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期房购买者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大都因为资金不足,致使工程拖延。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譬如其资金实力,和其正在经营的项目在市场上的反映以及其大体的经营状况等。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的具体日期约定清楚并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的规定约定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时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交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形式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遭遇逾期交付后如果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不符合自己的购房目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如果仍然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可以按照逾期交房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向房地产公司进行索赔。 二、房屋质量问题 三、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格局与原规划不符 这个问题只能在交房后才能发现,所以购房者对此类问题的发生只能在合同中约定,以减免自己的损失。法律对此所作的具体规定主要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参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约定。 四、交房时发现与预售的广告宣传不符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促销,不论是预售还是销售都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做大量的广告宣传,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广告,而购房者往往会被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所迷惑,草率签订房屋买卖
1、注意资金安全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交易资金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资金安全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利用购房者的首付款提前还款,这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还是挺大的。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遇到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把购房者提前交的费用私自挪用了,还有一些比较过分的卖家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 2、注意支付方式 现在使用现金支付这种方式已经比较少了,并且现金支付没有保障,不够安全,另外也不要采用全款的方式,这样可以降低一部分的购房风,险,购房者还要注意支付房款的方式,最, 好不要将资金直接交付给卖家,可以选择资金监管的方式。资金监管的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比较有保障一些。待卖家解押后再将资金解冻支付给卖家,所以大家可以利用这种方式降低交易风,,险。 3、注意合同约定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也可以针对自己对于交易的担忧做出一些约定,一次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采用提高违约金的方式来约束卖家。购房者要注意卖家一切的口头承诺都不要轻信,一定要落实在合同中。
1、购买期房很多都会出现开发商资金问题、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从而延迟交房。由于目前政策收紧,中小开发商融资环境恶化,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尽量选择大品牌开发商的期房。2、我们都知道房屋质量问题是期房收房时的主要问题,也是购房者投诉的重灾区。由于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购房者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3、产权问题是每个购房者都十分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房产证。一般出现不能及时办房产证的问题原因有以下几点: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将房屋抵押、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规建房等。
认筹楼盘大多没有预售许可证搞“认筹”的楼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在开发商在还没有达到预售条件的时候,就想要看看有多少客户有购买意向的,这时候你们来看房所购房的价格、房号(甚至面积)等主要因素均处于不确定状态,都要等到项目取得预售资格之后才能确认。所以开发商想出了认筹的办法,其实这就是一个说辞,说是楼盘可以销售了,但其实是一种营销的手段,通常情况下都是开发商还没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缺少其他一些要素,但开发商想缓解销售压力,同时也了解一下市场行情,而拿出一些房子卖。而且这种方式可以试探市场,然后根据认筹的人数结果来决定开盘价格,所以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举两得。对于购买的人来说,唯一的好处就是排名靠前的可以选择房子的空间更大。
1、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2、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如果协商不成,还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3、在买房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4、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高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原来的购买方就只5、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也有可能面临再次拆迁。由于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买卖双方会就拆迁6、由于- -些开发商在安置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对房屋质量敷衍了事,为了省钱而偷工减料,这就会导致住户入住后面临很多闹心的房屋质量问题。
主要是体现在使用年限、维修成本和贷款上。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买房人年限将可能缩减;此外,目前我国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如果期满后,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申请延长土地期限,但可能要承担土地使用费。 (2)增加维修成本 “房龄”和房屋的有效使用年限有着密切关系。实际使用年限越长,那房屋损坏程度越高,因此相应地会产生一定的房屋维修费用,从而增加了物业的维护成本,这种往往由买房人来承担。同时也影响后续成交。 (3)影响贷款 一些“房龄”偏大的房屋,可能无法申请银行贷款。虽然银行没有明文规定“房龄”多少以上不能提供贷款,但市区各大银行都喜欢“年轻”的房子,对于20年“房龄”以上的房子,一般不会受理房贷申请。
1、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如果协商不成,还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买房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 4、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高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原来的购买方就只能选择主张债权了。 5、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也有可能面临再次拆迁。由于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买卖双方会就拆迁补偿金的分配而发生纠纷。 6、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安置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对房屋质量敷衍了事,为了省钱而偷工减料,这就会导致住户入住后面临很多闹心的房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