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 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 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 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 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 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 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 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 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 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 由被拆迁人支付。 承租人补偿方式是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 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 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 面积。
拆迁房屋是获得公有住房的一种方式。公有住房主要有几种形成方式:1、单位福利分房。单位福利分房不仅仅包括自管公房,也包含了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产权属于单位,而单位有权分配的直管公房包括单位交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以及房屋调换后交由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2、低保福利住房。这种住房主要是政府部门对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最低保障的城市居民所给予的一种社会福利型住房。3、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使用权。在实行货币化拆迁之前,产生了大量的公有住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原所住房屋为公有住房,拆迁后所分得的房屋仍然是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原住房屋为私房,产权人因为家庭人口多等原因,放弃“产权调换”,分得公有住房。
拆迁安置房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也是要交房产税的。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上海为例:上海人二套房,超出部份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重庆为例: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拆迁安置房若是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需要交房产税的。 1、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确定。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3、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进行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如果在全国推行难度比较大,试点会从个别城市开始。
拆迁安置房若是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需要交房产税的。 1、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确定。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3、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进行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如果在全国推行难度比较大,试点会从个别城市开始。
答:您好!按照原拆迁条例规定,房屋拆迁应按照拆迁年度计划实施,自今年1月起,国务院征收条例公布实施后,旧城区改建不再编制拆迁年度计划,改为按照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房屋征收,经了解,该地段未列入今年我市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前尚不具备实施房屋征收的条件。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