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交易,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条件。当事人买卖房屋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但这并不意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仅仅是房屋产权转移的要件,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标的义务。”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是出卖人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您的房屋过户税费,主要包括下面内容:1、房屋产权转让涉及的税收包括:(1)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6%);(2)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3)土地增值税(暂按3%预征);(4)印花税(税率为0.05%);(5)契税(税率为3%,买受人缴纳)。2、房屋产权转让的有关税收优惠(1)自2011年1月27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3)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4)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5)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以上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持全部房产交易资料到所属地税征收分局咨询、办理;税务人员具体执行时,应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